商业保理指商业保理企业受让应收账款的全部权利及权益,并向债权人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应收账款催收、还款保证中至少两项业务的经营活动。
1.有追索保理:指保理商不负责为债务人核定信用额度和提供坏账担保的义务,仅提供包括融资在内的其他服务。无论应收账款因何种原因不能收回,保理商都有权向供应商索回已付融资款项并拒付尚未收回的差额款项。
2.无追索保理:指保理商凭债权转让向供应商融通资金后,即放弃对供应商追索的权力,保理商独自承担买方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的风险。
3.明保理:指保理商受让卖方(客户)因向另一买方销售品或提供服务所形成的应收账款时,该行为需通知买方并由买方确认的形式。
4.暗保理:指保理商受让卖方(客户)因向另一买方销售品或提供服务所形成的应收账款时,但在转让之时并不立即通知债务人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