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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东莞产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东莞产权交易中心,下称“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招租的“位于莞深高速公路黄江服务区(停车区)自编号分别为12344个户外广告点位公开招租”项目已于2021430日至2021517日、2021518日至2021531日发布两次公告,招租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2101021010-2

      (二)项目名称:位于莞深高速公路黄江服务区(停车区)自编号分别为12344个户外广告点位公开招租

      (三)租金底价:322万元人民币(5年总租金)

      (四)租赁期限:5

      (五)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营业范围包括广告设计、制作、发布等同类经营范围;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3.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处罚限制届满的除外)。(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截图加盖公章);

      4.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大额诉讼或多宗诉讼或其他违法、违约等影响本次招租项目正常履行的情况;意向承租方或其关联公司未曾与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在签订合同的履约过程中,因意向承租方或其关联公司严重违约而致使合同变更、中止、解除的;截至本项目竞价之日前,意向承租方或其关联公司并没有正在与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诉讼的;不存在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认定意向承租方或其关联公司在与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履约过程中存在违约责任或过失责任(以意向承租方的承诺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六)租赁条件:

      1.在承租人取得租赁标的后,仅可以使用于投资架设相关设施、安装广告牌,并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投资取得相关经营资质、广告发布行政许可后,开展广告发布经营活动;不得使用于其他任何用途;

      2.承租人应在《莞深高速黄江服务区户外广告点位租赁合同》第二条第(一)款所指定的时间内,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两侧广告标牌设施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出租方作为申报主体向省公路管理局申办行政许可手续,出租方适当予以配合与协助,但相关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未于约定时间内积极办理相关手续所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七)招租流程:

      物业招租公告期满后,产生2家或者2家以上符合承租条件的,产权交易机构按照公告约定的交易方式组织实施现场举牌方式进行竞价,以确定最终承租方和成交租金;如连续两次公开招租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可以采取协议租赁的方式对物业进行出租,并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实施;如连续两次公开招租均无报名者的,由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自行决定按不低于出租底价的90%价格重新进行公开招租。

      二、挂牌结果

      经两次公告,现确定东莞市互联广告有限公司符合意向承租资格且为唯一意向承租方,承租价格为322万元人民币(5年总租金)。

      由于本项目连续两次公开招租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出租方拟在挂牌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后与上述承租方签订《莞深高速黄江服务区户外广告点位租赁合同》。

      三、挂牌结果公示日期:202161日至202167

      四、招租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先生

      地址:东莞市寮步镇浮竹山佛岭水库路侧莞深管理中心

      电话:0769-83222111-687

      五、产权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先生

      地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四路光大We谷C1栋23楼

      电话:076922117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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