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控股公司总部办公区域弱电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已由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批准,项目预算金额约383万元,现征集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施工单位资格标准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存续、正常经营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其总公司唯一授权;
(二)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处罚限届满的除外);
(四)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大额诉讼或多宗诉讼或其他违法、违约等影响本次招标项目正常履行的情况;投标人或其关联公司未曾与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在签订合同的履约过程中,因投标人或其关联公司严重违约而致使合同变更、中止、解除的;截至本项目开标之日签,投标人或其关联公司并没有正在与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诉讼的;不存在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认定投标人或其关联公司在与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履约过程中存在违约责任或过失责任;
(五)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为具备投标资格要求施工资质的单位。
二、征集途径
有意向的施工单位请按本通知中的资格标准和相关要求提供扫描件资料,连同报名登记表一起发送至电子邮箱qyglb@dgholdings.cn。
三、有关事项
截止至2021年7月9日12:00,以电子邮箱显示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之外收到的不予登记。我司从报名单位中选取符合要求的单位参与项目投标。
四、征集要求
(一)施工单位必须提供清晰、齐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登记;
(二)我司仅对施工单位进行信息登记和审核,不回答施工单位询问其他事项。
特此通知。
附件:1.报名登记表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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